今年以来,定西市始终坚持“能调尽调,调解优先”,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到结案,“全链条”发力,把调解促成和解贯穿于行政争议化解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从“程序终结”向“实质化解”转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复议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与公平正义。
坚持前置调解前端化解。实行“凡进必调”“能调尽调”“未立先调”,在案件受理阶段,工作人员充分征询申请人意愿,积极开展案前调解,对于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以及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主动释法明理,耐心进行解释说明与情绪疏导,劝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增量,减轻行政机关负累。申请人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再处理该申请并按规定记录、存档。今年1至5月,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7件,受理前调解结案28件,先行调解率达49%。
坚持联动调解聚合增效。在案件审理阶段,由办案人员开展案中调解,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存在的争议问题,充分考虑申请人现实困难和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对分歧不大的案件利用听取意见、调解会等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提出或者指导形成调解和解方案,积极促使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对难度较大的案件,打破复议机构“单点发力”局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作用,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及司法调解相衔接,发挥调解“最优解”。
坚持末端跟进规范提升。案件办结后,对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加强对被申请人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调解结果得到切实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争议总体情况定期梳理,针对行政争议数量较多、案结事了率较低的房屋及土地征收、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在找准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运用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个案监督、类案规范,全面纠正行政不作为、执法程序不规范、“小过重罚”等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