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防范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酒泉市以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深度融合为核心,构建规范高效的审查工作体系,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聚焦制度衔接 构建一体化审查体系
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出台《酒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将公平竞争审查有机融入合法性审核机制: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形式初审必备要件,以“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合法性审核核心标尺。创新“一审四联动”审查模式,确保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审得严、管得好”。
聚焦审查质效 明确全流程审查重点
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行为等审查标准,对政策制定机关的初审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开展实质性审查。建立会审会商机制,审查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由合法性审查机构与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部门及时沟通研判,公平竞争审查中涉及的法律难题,由合法性审查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形成问题共解合力。
聚焦能力提升 强化审查队伍建设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从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解读及公平竞争审查核心内容作为培训重点,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业务研讨等形式统一审查标准。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点考核审查开展质量、负面案件防控等情况,通过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聚焦成果落地 夯实公平竞争基础
通过“双审融合”机制发力,酒泉市实现涉企政策审查全覆盖。2025年以来,全市完成涉市场经营主体增量政策205件,提出“差别化待遇”“妨碍商品自由流动”“增加经营成本”等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审查意见100余条,承办单位采纳修改率100%。同时,常态化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将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作为核心清理标准,及时清理存量违规文件,让政策出台更具规范性、公平性,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下一步,酒泉市将持续深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融合力度,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根本遵循,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和操作指引,丰富培训形式与内容,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健全“审查—执行—评估—优化”闭环机制,持续巩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