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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扎根大江两岸 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年来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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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 本报记者 刘欣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五年来,在水利部统一部署下,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协同流域19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锚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体要求,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这部镌刻着长江名字的法律,处处蕴含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长江保护治理划定了“红线”与“底线”。

从逐年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再到多次赴流域各地调研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五年来,长江委始终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针对长江保护法涉及的重点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全力推动法律落地见效。

2025年,长江委首次组织流域19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协同流域19省(区、市),征集梳理法律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湖北省人大等,深化各方对长江保护法立法精神与实施要求的理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法律实施工作格局,为后续治理举措落地奠定工作基础。

五年来,水利部全力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长江委与流域19省(区、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道,坚决扛起法定职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母亲河,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行为,为“一江碧水东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如何让法治精神真正扎根大江两岸,让每个普通人都成为“法治长江”的书写者?五年间,长江委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自主研习”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普法覆盖长江流域19省(区、市)140余个县,让法治甘霖浸润每个角落。同时,赴流域内地方人大、政府机关及高校、企业等开展宣贯讲座,让法律所蕴含的生态保护理念直抵人心,为法律实施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时间的画笔,勾勒出长江流域循法而治的生动图景。

长江保护法共分九章96条,在制度方面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其中涉及水利部门的制度有28项。作为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委如何落实法律中关于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又有哪些“数”得出的成效?

五年攻坚,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推动17条(个)母亲河(湖)实现生态焕新;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涉嫌违法违规项目2441个,腾退长江岸线162公里;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3万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双下降”;流域各地逐河湖、逐断面、逐工程明确生态流量目标,2025年流域114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均值为98.49%。

五年砥砺,科学用水管水提质增效。2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获批,19.2万个取用水工程的底数全面摸清,重要取水工程全部实现在线监测;18万余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服务业单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贷”融资服务、取水权交易改革有序推动,节水激励与市场化机制持续优化。

五年深耕,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纳入长江流域统一联合调度的水工程增至132座(处),成功应对多轮流域性、区域性水旱灾害;长江流域“天空地水工”立体监测网络逐步构建,洪水有效预见期延长至3-7天,为科学防御水旱灾害提供坚实支撑。

江声浩荡,有法治守护的回响。长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站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的新起点,将始终坚持以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为抓手,奋力建设安澜长江、生命长江、幸福长江,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流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