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施行以来,天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法典宣传实施的决策部署,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学用结合,扎实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强化措施 形成民法典学习宣传格局
周密安排部署。市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纳入市县区“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靠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天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办法》,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履职报告重点评议内容,督促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部门联动。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两周年,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民法典集中宣传、巡回宣讲、“法律明白人”培训、“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参与民法典有奖答题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
突出重点 抓好关键群体民法典教育
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的宣传实施纳入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典”,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2100余次,举办民法典法治讲座900余场次。
抓青少年“重点群体”。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利用“开学第一课”举办民法典主题演讲、知识竞赛、课堂诵读等1500余场次,增强广大学生对民法典的尊崇,让民法典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抓农村“绝大多数”。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加大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人员等“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市共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320余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宣讲活动120场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创新载体 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实施
加强民法典阵地建设。将民法典融入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建设,增强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武山县打造的“法治文化+旅游”宣传模式,将民法典融入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普法特色主题鲜明。秦安县充分利用智能公交站LCD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普法宣传氛围浓厚。全市建成民法典法治广场3个,法治长廊16个,法治专栏340个。
开展法治作品创作。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清水县创作的音乐快板《喜迎党的二十大,“八五”普法再扬帆》和法律“八进歌”、学法“三字经”,秦安县以真实案例创作的秦安小曲《现实说法》、普法小品剧《两个女人一台戏》等,将民法典内容融入其中,营造了学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
加大媒体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信息化+普法”,《法治天水建设》《法治清水》《普法小课堂》、“秦安普法”抖音号等栏目,聚焦民法典中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和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全市各级普法公众号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推送民法典学习内容3600余条,普法案例340余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抓好重要节点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学用结合 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突出抓好行业宣传实施。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立足工作职能,在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围绕民法典的实施贯彻,通过参与诉前调解、解答法律咨询等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通过案件办理解读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融入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市公证处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通过开通“零距离”远程视频办证,有效解决当事人因疫情及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办理公证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惠民的法律服务。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10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办理公证案件12000余件。
加强民法典的宣传实施既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对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期待。学习贯彻好、精准运用好、普及宣传好民法典,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重点任务。下一步,天水市将把民法典的宣传实施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推进法治天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加强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让民法典精神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