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静宁县人民法院雷大人民法庭深入果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帮助果农追回了拖欠多年的苹果款。2019年,原告凡某将辛苦一年种植的720箱苹果卖给被告陈某,陈某仅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苹果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至今未付,凡某无奈之下将收购商陈某诉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该案具备调解基础,于是一方面通过背对背沟通,分别听取双方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同时向陈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说服果农放弃不合理的诉求。面对法官的耐心劝导,陈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表示目前确实存在资金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苹果款,经法官反复沟通协商,最后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陈某当庭支付给凡某2万元苹果款,剩余的1万余元确定还款期限尽快支付。至此,这起困扰果农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这起苹果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苹果法庭”的生动实践,法官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雷大人民法庭将持续完善“果园里的法庭”、“炕头调解”等惠民便民机制,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