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临泽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大幅攀升,2019年达到峰值5814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连年保持在260件以上,是全省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的1.8倍以上。面对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和现实困境,临泽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借助县镇综治中心力量,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精髓,提出了“四分流一中心”的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形成矛盾纠纷从源头到末梢的完整治理链条,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向综治中心分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当事人反映诉求时,经审查符合诉前调解的,在立案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分流至临泽县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在收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分流的纠纷后,先行由设在综治中心的品牌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家事调解室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分流至镇综治中心组织进行调解或交由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整个调解期限为20天。调解成功的,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司法确认或引导其在线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
向审前调解进行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从律师、人民陪审员中选聘12名特邀调解员,会同法院1名专职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前调解工作。对诉前调解未成功或当事人不愿意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后进行审前调解,调解期限为7天。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退回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下一步处理。
向速裁团队进行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1+1+N”的速裁团队,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办理案件速裁工作,对审前调解未成功的,根据案件分流标准,确定为“简案”的,分配给速裁团队进行速裁。速裁期限为30天。30天内速裁不成功的,进行四次分流。
向精审团队进行分流。对确定为“繁案”的疑难复杂案件,分流至专业化民事审判团队,由院、庭长和其他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精细化审理。
临泽县综治中心建立“统一受理、分类调处”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对县人民法院分流的案件,及时进行调处或分流,从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调处、一揽子化解”的闭环管控。
“四分流一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向综治中心、审前调解、速裁团队和精审团队的四次分流,强化信息交流互通、人员业务培训、矛盾群防群治,形成了以诉源治理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在前、法院裁决终局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确保法院的审判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助力诉源治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