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临夏法院多措并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11-27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全州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案件性质、类型、争议焦点、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着眼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坚持实际运用“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落实州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多元矛盾化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坚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力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9年全州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574件,结案率为95.22%,其中对8121件占60.66%的案件实现了调解撤诉;州中院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15件,结案率为98.21%。共受理来信266件,接访341人(次),其中州中院受理来信142件,接访309人(次)。全年共实施司法救助32件,救助金额93.64万元,为农民工、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7.8万元。

搭建一个调处平台,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力量,组建机构,重视软硬件配备,全力打造矛盾多元化解新平台。目前,已组建设立了案件分流速裁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司法鉴定评估中心、送达中心、诉讼辅导中心等。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以诉讼辅导中心和诉前调解中心为依托,通过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建议,实现部分一审民事纠纷在立案前导入多元调解流程。

    把关前沿,从源头上“疏”。全州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原则,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甘肃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的意见》精神,临夏州法院联合州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诉讼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方案》,提出了建立一个诉调对接中心、十项诉调对接制度、十项诉调对接机制的要求,大力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守好关口,从根本上“治”。强化诉讼服务理念,拓展诉讼服务职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法院面向社会的“一站式、智慧型、多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办事窗口、法律援助、律师调解室、信访接待、便民设备等服务窗口和功能区。组建诉讼服务中心,下设案件分流速裁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司法鉴定评估中心、送达中心、诉讼辅导中心。自“五个中心”成立至今,送达中心共送达民事、行政案件49件76人;司法鉴定评估中心共受理各类评估案件15件,其中已结10件,撤销评估1件。受理的评估案件中房地产评估4件,车辆评估10件,林权评估1件;速裁快审案件39件。诉讼服务中心并设有诉讼引导区、窗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纠纷化解区及其他诉讼服务区等五个区域,配有案件查询机、饮水机、电子公告栏等便民设施。其中窗口服务区设置10个窗口,提供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申请再审、纪检监督、材料收转、法律咨询等多项服务,直接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前台服务,将原来分散于各业务庭的事务性工作集中到窗口办理,使当事人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一站式”的诉讼服务。     延伸职能,从全方位“防”。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把优先调解、全程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坚持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强化维护稳定意识。积极探索案件调解新思路和新途径,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有机结合意识。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三调联动”的调解机制建立。       打造一支解纷队伍,精准配置化解纠纷力量     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等解纷力量进驻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线上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人民陪审员、行政机关调解员、网格员组建特邀调解员库,在线接受法院指派调解案件。     前端治根,把牢矛盾纠纷“萌发关”。加强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活动,变“关起门来审判”为“走近群众办案”,把“法言法语”用老百姓听得懂、接地气的“土言土语”表达出来,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尽所有可能方便群众立案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州法院共完成巡回审判109场,旁听群众达5万余人。通过开展“双百”活动,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乡村和案发地进行现场巡回开庭,做到了审理案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中端治本,把牢矛盾纠纷“化解关”。不断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第三方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力量的对接,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公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条件的个人担任特邀调解员。聘请16位特邀调解员并进行了岗前培训,充分发挥非诉讼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后端治症,把牢矛盾纠纷“成讼关”。在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密切的衔接关系,使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即时履行。把法律规定与调解实际相结合,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正确处理法律规定与本地的风俗习惯之间的关系。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尊重本地风俗习惯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提高调解率;与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推行院长接待日,设置信访接待办公室,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拓宽司法为民的途径。对来信来访案件注意化解矛盾,有达成调解可能的纠纷,及时与业务庭法官沟通,必要时由院长参加案件的调解,促成部分纠纷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建立两项工作机制,畅通纠纷对接化解流程

  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不适宜调解的诉讼案件,通过繁简分流,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决。共对立案后调解结案2702件。

    繁简分流增强效率。明确分流程序及标准,做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商事纠纷,特别是婚姻、继承、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等纠纷,以及群体性纠纷,立案庭应根据纠纷性质、类型及矛盾特点,分流出适宜调解的纠纷,移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诉讼案件,通过繁简分流,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的案件中,主要类型为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数量在一审民商事案件中占16.6%。     强化举措加快速度。建立诉讼辅导和风险告知机制,利用类案检索系统对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建立诉前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三种对接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对各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各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功的导入法院进行诉讼或调解,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建立四项联动措施,拓展纠纷多元化解主体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间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在业务上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举办讲座、旁听庭审、参与诉讼调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制定防控方案和调解方案,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功效。加强与劳动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在调解阶段提前介入、协调各方,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妥善化解涉众型矛盾纠纷。联合州工会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启工会、法院联动调处劳资争议案件的新模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公安、保险公司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做到资源信息共享一站式服务。     主动融入网格治理体系。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依托“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活动,主动对接基层,履行指导民调、联动化解、法律咨询等职能,定期下沉网格,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集体资产经营纠纷、涉动迁纠纷、农资购销纠纷与基层干部和网格员进行沟通交流、预警排查、研讨应对方案,并对基层干部和网格员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努力实现法院与基层网格的“无缝对接”,构建起社会网格化纠纷化解平台。     推行“互联网+审判调解”新模式。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助推“线上”解纷模式创新,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解纷平台,实现网络在线调解、电子调解,并将互联网上进行的“虚拟调解”及时转化为具有执行力的“调解协议”,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适用“互联网+”时代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