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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司营业执照犯法吗?本案给你答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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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掖市高台县检察院依法公诉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一男子协助他人注册公司、办理对公账户并出售,非法获利近万元。


据悉,今年7月,李某得知注册公司后出售对公账户可获得高额报酬,经介绍与上线取得联系后,将个人身份信息及注册公司相关资料发送给对方,上线先后使用其提供的资料在上海注册了两家公司。8月份,李某办理了新电话卡前往上海与上线接头,二人先后在银行开通了两家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李某将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及公司营业执照等物品出售给上线,上线随即转卖给网络诈骗集团。经核查,其中一公司对公账户仅使用一日便产生巨额交易流水,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退缴了违法所得。高台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出售的公司营业执照系国家机关证件,遂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下一步,我院将针对不法分子专门注册登记‘空壳公司’转卖牟利或出售‘空壳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诈骗、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窝藏转移等便利,并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中存在的行政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排查辖区内公司、个体工商户,启动对涉案企业的调查程序,清理辖区内的‘空壳企业’,着力为高台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办案检察官表示。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使用的印章是在一定领域、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编造、买卖行为都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本案中,李某利用自己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并买卖对公账户,实际上是现在常见的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衍生出的上游非法活动。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开设对公账户并进行贩卖的个人,虽然未直接参与诈骗等犯罪活动,实际上已经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工具。广大人民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触犯法律会像李某一样,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