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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者权益 甘肃检察在行动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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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舌尖上的中国》再次勾起国人对美食和生活的美好追求,一块块精心挑选的食材配合一道道丰富细腻的工序,凸显出国人对饮食安全的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甘肃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监督、普法宣传、刑事起诉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嘉峪关



嘉峪关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铁路市场内的生鲜肉、茶叶店、干果店等经营户的计量器具进行抽查检验活动,并以食品商户、杂货铺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过期等食品的检查力度,有效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该院还组织干警在人民商城门口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提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临夏



临夏州检察院组织干警到韩集镇芝林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检察干警向来往群众介绍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兰州新区



近日,兰州新区检察院诉李某某、贾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兰州新区检察院消费欺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兰州新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假冒商标行政公益诉讼案等3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定西岷县



定西市岷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单位深入全县城乡生活超市、药店、农资经销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向销售者及在场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白银市白银区


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起诉的一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毒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三被告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判令三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9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定西渭源


定西市渭源县检察院开展超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干货缺斤短两、违规使用生鲜灯、散装食品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县城及辖区乡镇内大型超市小食品销售进行全面检查。该县检察院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整改,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