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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以公益诉讼助力长城遗址保护 ——甘肃检察机关推进数字化建设,汇聚社会参与合力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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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以公益诉讼助力长城遗址保护——甘肃检察机关推进数字化建设,汇聚社会参与合力》。



为了更好地保护长城资源,甘肃省检察机关全面摸排本地长城遗址,推进数字化建设,强化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主动介入、多措并举,5年来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行动185次,为长城筑起一道法治保护屏障。


初春时节,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大靖镇长城村乍暖还寒,几个孩子站在长城城墙旁一边嬉戏一边哼起童谣。“长城村里长城长,呵护长城春到冬……”一旁的古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学清和同事很是欣慰。5年多里,这堵两人高的城墙遗址,张学清来了不下20次。


甘肃是长城资源大省。5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摸排本地长城遗址,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强化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开展长城保护检察监督行动185次。全省6000多名检察干警参与到长城保护中,主动介入、多措并举,为长城筑起一道法治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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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景色。(甘肃省文物局供图


推进数字检察建设

技术赋能长城保护


在兰州市皋兰县水阜镇老鹳村,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控制一架无人机飞越山岗,对长城烽火台进行环绕拍摄。在30多公里外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里,几名检察官注视着“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大屏,老鹳村烽火台的图像已经同步传输到此。半小时里,前后方通力合作,仔细查看烽火台的状况,系统同时提取材料、记录入档,一场检察监督“回头看”的审看环节顺利完成。


作为甘肃首个“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投运5年多来,平台采集存储数据277万多条,借助自然语言分析、语义相似度计算等技术,实现了对长城保护等内容的自动分析研判、并集。


两年多以前,“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在某公开论坛上抓取到老鹳村烽火台的相关线索,智能研判后自动预警。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平台结合卫星图片数据,确定了古长城遗址的大体位置与受损状态。


兰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看到后,通过平台“案源分配”功能,将线索分配到皋兰县检察院。调查发现,有村民不了解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在烽火台台体底部挖了个窑洞。由于此处地形陡峭、地势较高,平常少有人来,窑洞未被第一时间发现。案件查清后,当地检察机关向文旅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将烽火台台体底部恢复原貌,并对村民进行了普法教育。


案件办理全程被清晰记录,并在“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智慧地图上标记。两年多来,检察官可以随时查看该案件办理流程,实施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数据大都来自最高检和最高法的民事诉讼线索、互联网公开平台以及市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兰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磊介绍,平台辅助办案,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官的执行效率。


截至目前,该平台累计筛选出包含长城保护、黄河治理等内容的公益诉讼线索3175条,发出涉及长城保护等的检察建议19份,解决具体重大问题28个,公益诉讼实现了由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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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正在察看长城遗址。


强化文物保护意识

汇聚社会参与合力


长城保护难,有自然条件的影响,也与村民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一段时间以来,有村民在长城边开了灌溉渠,水流给墙体带来隐患;有村民把长城上松动的土方运走,当作建筑材料……在风雨侵蚀等自然作用的影响下,长城墙体难免出现倾斜、倒塌等现象。


“制发检察建议是公益诉讼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长城的监督合力。”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黄涛说。


马牙雪山下,乌鞘岭长城依山就势,逶迤而过。在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打柴沟镇,天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刘忠带着县文旅局干部、当地村民等走在雪地里,巡查着此段汉、明长城。5年前,当地村民还有些不解。“这些人咋天天开着车,往荒山野岭跑?”


刘忠和同事们看出村民们的想法,在制发检察建议时,着重加入“强化文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等内容。在此后的巡查过程中,检察官们摆事实、讲道理,村民对长城保护的认识越来越深刻。“现在,看到土砖有脱落的风险,村民们会及时向文物保护员报告。”村民魏生辉说。


今年2月,甘肃省检察院和省文物局再次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对责任履行不到位、涉文保项目报批不及时、重开发轻保护等重点监督纠治方面作出部署。甘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正逐步构建起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海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妥善安置附近居民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大红泉堡遗址坐落在嘉峪关市峪泉镇,距离嘉峪关关城有40多公里,文物保护员安献忠每年要来这里巡检300多次。


安献忠曾是大红泉堡附近的居民,1998年起,他就在这里安家、放牧。那时,大红泉堡还没有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条例》也未出台,这里的城墙上架设了风力发电装置,古堡土墙成了羊圈的一面墙。


2020年,在甘肃省检察院部署的专项监督活动中,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师占龙发现了这一情况。根据规定,明长城—大红泉堡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搬肯定要搬,但安献忠一家靠放牧维持生计,如何妥善安置?嘉峪关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前后10余次前往现场释法、协商沟通,帮他解难题、想出路。最终,在嘉峪关市检察院、市文旅局等单位的协助下,安献忠搬了新家。


今年是安献忠搬迁的第三年,新家有3间砖混屋子,冰箱彩电等家电一应俱全,羊饲养量从300多只增加到800多只。家里新添了皮卡车和拖拉机,他还额外种着50亩地。由于安献忠熟悉情况,当地聘请他担任文物保护员,负责大红泉堡城堡、墩台的巡查工作。


在张掖市山丹县老军乡,当地在清运长城沿线建筑垃圾的同时,为村民合理规划生产区域、平整道路;在定西市,当地将“在长城边耕种和修建水渠”的检察建议列入政府履责管理督查考核,不仅保障文物安全和农户利益,还结合长城文化公园统筹安排,将其纳入环境风貌整治范围。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涧说:“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强长城遗址等保护,以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