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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不慎受伤害 法官倾情调解促赔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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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马某来到甘南州临潭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亲手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正义长存,司法为民社会中流”的锦旗送至法官手中,并说道:“感谢新城法庭,感谢法官,让我的案件得到了公正高效的处理。”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原告在被告李某承包的工地务工,9月8日下午8时许,被告李某驾驶满载混凝土的装载机停放在工地,后安排原告马某从装载机中卸载混凝土,期间装载机溜车前移撞到一农户住宅墙体,将原告挤压在装载机与墙体之间,导致原告受伤,后被告及时将原告送往卓尼县、甘南州等医院检查治疗,并付清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和交通费。出院后原告委托甘肃天信司法鉴定所评定误工期为160天、护理期为75天、营养期为60天,现就“三期”等费用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为维护自身利益依法向临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该案受理后,法官经过庭前调查取证及庭审质证等环节很快将案件事实查明,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庭审中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讲解法理及情理,听取双方的调解意见,并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得失。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李某赔偿给原告马某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司法鉴定费、精神损失费、复查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28000元。


调解效果


案件调解成功后被告李某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原告在领取案款时对承办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致谢道:“我无论如何都要表达感谢,要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近日,原告便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至新城法庭,对法院的公平正义及司法为民一再表示感谢。醒目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新城法庭审判工作的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新城法庭将继续忠实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践行“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深化落实全省法院提出的“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