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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描绘一路“枫”景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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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审判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诉源治理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十好”法庭创建工作,打造田间地头的审判法庭,临夏州东乡县人民法院近期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具体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


  5月15日,在东塬乡林家村委会院内,工作人员挂起国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签,一个简易而庄严的法庭便布置好了。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就这样在村民的“家门口”开庭了,现场30余名村民和部分乡村基层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


  该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2月17日,被告周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陈某某借款两万元,并在微信上编辑借款信息,内容为:“周某某借陈某某的两万元钱,快的话一星期,最多十天内偿还”,原告收到被告信息后予以确认,并要求其在2023年2月27日偿还。被告同意原告的短信内容后,原告向被告通过微信转账两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以种种理由进行拖延,拒不偿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本院。在庭审现场,审判人员考虑到两个人的朋友关系,一纸判决会伤害双方感情,于是反复劝说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周某某保证近期偿还借款,看到周某某还款态度积极诚恳,陈某某也表示愿意适当放宽偿还期限,最后达成调解协议。两人握手言和,干戈终成玉帛。


  庭审结束后,马明福法官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并与村民们互动交流,为村民们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要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同时,对乡村基层组织调解人员开展沉浸式培训,以案代训让其体验调解工作。参训的人员表示,这种“接地气”的方式,既帮助解决了矛盾纠纷,又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是东乡县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具体体现,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将庭审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又让巡回审判成为旁听者的一次“法律大餐”,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