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民主与法制网 | 甘肃天祝县法院:诉前调解架起民族团结法治“连心桥”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5-28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分调裁审机制、成立速裁团队等多项措施,不仅提升了诉讼服务效能,也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了司法力量。


分调裁审机制提升审判效率与质量


  4月9日,张某因梁某父亲未全额支付手机款将其起诉至天祝县人民法院。因梁某父亲去世,梁某成被告。案件移送至民事速裁团队后,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并约定5月7日开庭。开庭后,法官了解到被告父母已离婚,且被告由其母抚养。虽被告父亲未参与抚养,但被告在其父去世后领取了丧葬补助和工资。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手机款,原告放弃其他诉求。此案一个月内成功调解,维护了双方关系,实现了快审快结,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和时间。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天祝县法院建立了分调裁审功能分区和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坚持“分”“调”一体,依法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方式解决矛盾。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则按照繁简分流原则引入审判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2023年7月,天祝县法院成立了速裁团队,以“程序可以简化、权利绝不减少”为原则,采取“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增强办案质效,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案件结案率,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感,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诉调对接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6月,天祝县大红沟镇大沟村的张某和李某,因牲畜踩踏土地问题产生纠纷。村“两委”和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多次介入调解,张某认为踩踏的是荒地,而李某则坚持土地已承包且有使用权,对方理应赔偿。最终,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由于双方性格、生活经历及法律意识差异较大,纠纷持续数月。张某思想保守且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而李某则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庭和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意识到,若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因此决定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


  经过多次协商沟通,镇综治中心牵头,联合法庭、派出所、村“两委”等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张某承诺不再在李某承包地放牧,而李某则放弃赔偿要求。


  天祝县法院秉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与县综治中心实现有效衔接和紧密合作,共同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和六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土地草原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住建纠纷调解委员会及诉前调解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常驻、轮驻、随驻单位共同参与,严把诉前派单、分类调处、办结履行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此外,天祝县法院还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方式,将15个部门作为随驻单位,随时听“哨”进驻调解。这种灵活机动的模式,使得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形成了1个中心牵引、6个调解委员会及随驻单位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集散地”。


智慧诉讼服务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天祝县法院在传统司法便民利民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不断提升诉讼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全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开通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既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同时也减轻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负累,“家门口起诉”新模式逐步建立。


  同时,深化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云上”办案新模式,依托智慧法院,优化在线庭审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服务需要,网上开庭审理、调解,有效实现了人民多元化需求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此外,天祝县法院还加大电子送达、网上办理保全和网上缴退费等工作的推进力度,让群众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这些举措不仅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更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架起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