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栏里的肥猪已出栏,账房上的钱款却迟迟不到位。近日,因生猪买卖货款支付问题引发的矛盾,打破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原本的平和。2025年2月,被申请人黄某因屠宰加工业务需求向申请人乔某订购了19头生猪,总货款为32658元,达成口头协议后,乔某按照黄某的要求将生猪送至屠宰场地。然而,黄某接收生猪后,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当场支付货款。此后,乔某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催要等方式索要货款,黄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2026年4月,无奈之下的乔某来到白银市景泰县综治中心,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与黄某之间的货款纠纷。
景泰县综治中心受理乔某的调解申请后,经分析研判分流至“尚琴武个人调解室”。尚琴武接单后,第一时间与乔某深入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及事件的来龙去脉,同时现场核查了乔某提供的生猪交付凭证、与黄某微信聊天记录等佐证资料。随后,尚琴武通过电话与黄某取得联系,向他说明了乔某的诉求和调解的意愿,并耐心倾听其拖延付款的原因。
调解中,调解员坚持“以法为盾、以理为基、以情为桥”原则,一方面耐心向黄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拖欠货款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强调调解是一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同时调解员积极引导黄某换位思考,理解乔某作为养殖户,生猪出栏后资金回笼对其生产经营的重要性。针对双方在货款支付方式上存在的分歧,调解员明晰是非、厘清责任,积极寻找调解的平衡点,经过多轮沟通、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黄某于2026年4月20日之前一次性结清申请人全部货款。双方当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货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确保协议可执行、可追溯。
至此,这起因生猪买卖引发的货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调解员坚持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既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也维护了市场诚信,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基层调解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