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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军、胡源泰等31人涉黑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5-26 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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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谢军、胡源泰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罪一案,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6日提起公诉,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谢军、胡源泰等31人有期徒刑19年至8个月不等。判决后,被告人谢军、胡源泰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白银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