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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展现“大作为”——白银市景泰县法院基层法庭工作纪实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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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桥头堡,是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

 

  近年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喜泉人民法庭和上沙沃人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以优良的司法作风一以贯之守护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人民法庭形象深入人心。

 

小法庭 大情怀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喜泉法庭辖区面积2600平方公里,人口8.1万人;上沙沃法庭辖区面积2063平方公里,人口7.6万人。两个基层法庭均是“1+2”的人员配备,即1名员额法官带领2名书记员,人少、事多、任务重,既要“苦干实干拼命干”,更需“会干巧干用心干”。

 

  通过微信调解民事纠纷,对于上沙沃法庭的干警来说已开展了四个年头。

 

  2019年8月,上沙沃法庭庭长卢清山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时,被告因在外地务工未到庭,但卢清山希望能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案件,遂授意被告在微信上把调解意见发过来。就这样,通过法官来回转述,一来二去就将这起案件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之后,法官和书记员总结这是他们的“背靠背微信调解模式”。

 

  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上沙沃法庭运用“微信视频调解+录屏软件同步录音录像”的庭审方式妥善审理近百起民商事案件,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又规范、高效、便捷地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作为定分止争的“稳压器”、公正廉洁的“晴雨表”,景泰县基层法庭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庭审判工作呈现出结案率高、调撤率高、主动履行率高和上诉少、信访少的“三高两少”良好态势。

 

解民难 排民忧 服务群众“零距离”

 

  景泰县喜泉人民法庭和上沙沃人民法庭干警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纾民困,把司法服务群众从“最后一公里”缩短到“零距离”。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司法服务向一线下沉,在辖区行政村设立了“法官联系点”,加强基层法庭与妇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基层解纷主体有效对接,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坐堂问案的法官成为老百姓身边的法官。积极开展“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工作步骤,指导基层治理单位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着力推动诉源治理。

 

  同时,组织惠民行动,以“法治扶贫”“惠民送法”为抓手,开展集中普法宣传,通过法治讲座、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量体裁衣地宣传妇女儿童维权、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预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有效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渗透力。

 

  2022年5月17日,针对案件当事人居住集中、矛盾纠纷相近的特点,喜泉法庭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联合镇村干部在景泰县中泉镇龙湾村成功调解2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起买卖合同纠纷、1起民间借贷纠纷。

 

小法庭大作为 创新调解新格局

 

  小法庭、大作为。景泰县喜泉人民法庭和上沙沃人民法庭扎实推进一站式建设,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一线。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的同时,充分整合和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功能,切实将诉调对接机制落到实处。

 

  强化“借力调解”,灵活采用主动发力、借助外力、善用合力等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邀请人民陪审员、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与纠纷调解,通过“情理引导”“道德教化”“亲情感化”,着力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

 

  2022年6月,上沙沃法庭庭长卢清山联合村组干部,通过在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了草窝滩镇青城村11户村民与同村申某某的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被告接受调解意见,对11户村民给予相应经济补偿,案件的妥善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