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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将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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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是实施法治金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3个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第二年,为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根据金昌市委要求,金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成立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组,于2022年6月28日至8月28日对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单位2022上半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察。

       

  此次督察工作重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述法”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等情况;《金昌市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金昌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法治社会建设进展情况,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专项督察。

       

  督察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市委依法治市办向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市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由督察组深入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对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察量化考评。

       

  通过此次督察将全面梳理和总结金昌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的使命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切实把督察过程变成研究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增强督查工作成效,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为金昌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