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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渭源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帮信罪”案件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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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定西市渭源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罗某因出借银行卡导致20人被骗30余万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21年12月,被告人罗某、王某为获取报酬,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及朋友的银行卡提供给上家用于收取被骗资金,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为他人转账帮助支付结算共计80余万元,罗某获利11300元、王某获利11000元。2022年1月24日,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王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其银行卡、支付宝等,为他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结合上述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