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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甘肃各地检察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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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甘肃各地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按照党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8日,兰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协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市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从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护、严格人员管理等四个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协调联络、排查监测、卫生保健、物资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职责,要求两级检察院和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会议强调,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嘉峪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并从四个方面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疫情发展形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把自身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干警之间不相互拜年,尽量减少外出及公共场所逗留,尽可能降低传染风险。

  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春节假日期间干警对外出情况进行登记报告,每日对身体情况进行“零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加强值班值守。大年初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带队对机关值班工作进行督查,慰问值班干警,对假日及疫情特殊时期值班值守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加强防护用品采购。市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干警随时待命,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准备。

  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努力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强化宣传引导。全市两级检察院利用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群,向全市检察干警宣传防疫知识,引导全体干警及家属增强科学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外出,改变拜年方式,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不到人流密集处活动。

  认真清查摸底。市检察院以部门为单位,随时掌握本部门干警及家属行程动态、与外地特别是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建立详细台账,每天进行汇总,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严格值班值守。节前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值班干警24小时严格监控,当面做好交接工作,形成分工明确、规范有序、衔接严密的值班值守防控体系;同时购置消毒物资,每天做好办公大楼消毒工作。

  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值班干警每天下午按时向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办等部门报告疫情防控动态。同时加强与主要防控部门的联系,做到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舆情管控。加强对疫情舆情的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对重大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同时引导全体干警及家属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形成强大合力。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防控措施。

  1月28日,张掖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高检院、省院相关部署要求及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省院和市委疫情防控部署五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检察担当。

  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稳定市场环境。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针对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夯实源头预防,强化自身防控。建立完善疫情应急预案,专人专责,加大重点疫区人员排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省院。开展“我是张掖检察人,我承诺”活动,要求每个干警作出“听党指挥、严阵以待、注意卫生、拒绝谣言、严格履职”庄重承诺。严格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纪问责。两级院立均成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务实推进。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督察力度,对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等行为,严肃执纪问责。

  同步舆论引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讲解病毒预防相关知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严明宣传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舆情应对。加大对办公区域特别是群众接待服务窗口的消毒防护工作,靠实工作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金昌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两级院检察长第一时间返岗工作,以坚决态度、严格举措、果断行动,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作出安排部署。《通知》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带头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为身边亲友作出良好示范。

  发挥检察职能。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加大对哄抬物价、暴力伤医、拒绝接受检疫和强制隔离等各类影响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各界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利司法环境。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隐患漏洞。积极开展疫情传播源头防治,进一步加强对舌尖上安全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逐级逐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检察干警及亲属外出和身体健康情况的摸排掌握、防护消毒用品采购及办公区域消毒等工作。

  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并督促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地方。出门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做好室内通风消毒。不购买和食用野味,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饮食,提高自身免疫力。

  切实摸排到位。积极配合市、县(区)疾控部门开展疫情筛查工作,建立防疫情况零报告制度,建立动态健康状况台账。要求近期有外出经历的干警及时报备行程,自觉进行居家观察,如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如有密切接触确诊或者疑似病例史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落实值班制度。按照假期延长通知及时调整值班人员,要求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落实各项管控规定,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全体检察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假日期间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增强管控能力。对包括本院干警在内的所有人员按照“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做好测温检测登记工作,对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劝退并报告院办和疾控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科普宣传,介绍防护知识,帮助干警和人民群众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发布卫健部门提供的疫情权威信息,引导检察干警不信谣、不传谣。

  减少集中活动。上班后不组织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戴好口罩,避免办公室之间不必要的走动,尽量通过网络办公。全市检察机关拟举办的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

  武威市检察院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迅速采取加强配合协助外防、严格制度落实内防、强化宣传引导联防等八项措施,全面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配合做好外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全力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防控工作,落实联防联控各项要求。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值班期间不脱岗、不漏岗、不溜岗,上报情况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检务督察部门常态化督察值班值守情况。

  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值班人员统计汇总市县区两级院值班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全面如实向省院、市委值班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报告。

  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全市检察干警每天向院办公室和社区值班人员如实报告自己及亲属身体健康状况、外出情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对无特殊原因的外来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机关,外来人员一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进出机关人员登记出入时间。

  严格落实自我防护措施。加强对机关大楼、门卫、车辆及其他办公办案区域的消毒工作。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并督促家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强的公共场所,外出要佩戴口罩、回家要及时清洗消毒。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检察新媒体平台,坚持发布权威信息,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和社会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1月26日,白银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就全市检察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两级院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把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加力,措施上再细化,坚决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体现检察担当。

  排查摸清底数。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思想,抓紧时间排查全市外出检察干警的离银时间、离银前往地、途经地、返回时间及车次等基本信息,特别要加大对来自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人员的排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工作。

  明确责任体系。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上下衔接、综合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政工部门负责外出人员摸排、宣传、舆情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全面掌握本部门工作人员外出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相关信息;全体检察干警要讲卫生、勤消毒、少外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建立疫情重大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责”原则,各县区院办公室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检察干警及家属有疑似症状情况时要第一时间上报,检察干警本人有疑似症状时也要第一时间向本院和本部门报告,及时就诊,配合医疗部门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倡“口罩文化”,严明宣传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舆情应对。加大对办公区域消毒防护等工作,必要时购置防控物资。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1月27日下午,定西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通知要求,研究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等会议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硬仗中体现检察担当。全体检察干警讲卫生、勤消毒、勤洗手,不要外出探亲访友,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外出时一定要带医用口罩或一次性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脱岗漏岗,值班情况每天坚持零报告制度。全体检察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移送案件人员、信访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一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关办公楼,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办公楼车辆停放区。严明宣传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疫情发展形势,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实报告外出等相关情况,干警本人及家属出现疑似症状、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的要立即报告。加大对办公区域消毒防护等工作,购置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控必需物资。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履行职责,不推诿扯皮、不临阵退却。

  1月28日,平凉市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通知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四项措施十项任务。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和指挥,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政令、检令畅通。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检察干警要带头遵守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提醒劝导,不信谣不传谣,坚持传播正能量。

  依法履职尽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有利司法环境。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协作,增强工作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生产销售伪劣防护产品药品、网络造谣传谣、“暴力伤医”及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做好摸排清查,有效加强自身防控。坚持依规办事、科学防控。认真摸排统计近期外出检察干警出行方式、离返时间、前往地、途经地等信息,加大对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人员的排查力度,做好隔离提示和科普宣传。对各院、各部门人员及家属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相关情况进行每日收集和上报,严禁谎报、瞒报、漏报。非紧急重要情况不组织大规模会议、培训和集聚性活动。加强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派驻检察服务室、信访接待室、电梯、食堂等人流密集区和办公区的安全防护,实施每日消毒通风,加强外来人员登记检查。全市检察干警减少探亲访友,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场所。

  明确工作责任,严明疫情防控纪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办公室、确定专门联络员。两级院办公室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请示报告等工作,政工部门负责人员摸排、宣传、舆情等工作,计财部门负责办公区域消毒防护和防控物资购置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摸排本部门检察人员外出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察力度,对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严肃执纪问责。假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和重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庆阳市检察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以及高检院和省院关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采取五项措施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握疫情发展形势,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更加坚决态度、严格举措、果断行动,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全力做好两级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制定《庆阳市检察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细化责任分工。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政治部负责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和舆情管控;计财处负责单位人员进出检查管控、办公场所消毒及相关疫情防护物资设备采购;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严厉打击涉疫情有关犯罪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第六检察部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其他各部门做好对部门人员及家属涉疫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抓好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从1月27日起各院各部门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情况随时报告,没有情况的每天向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零报告。认真做好登记、观察和隔离等工作,春节假期外出人员除确因工作需要外,自行在家观察,待确定无感染或疑似感染后再正常上班。节后上班不搞集体看望、拜年等活动,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集性活动。文件流转尽量通过网上流转,无法实现网上流转的缩减流转范围和频率。严格控制不是急需的出差、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切实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通风换气、消毒以及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注意干警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加大督察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做好对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具体工作落实的督察,不定期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对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陇南市检察院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出如下倡议:

  减少非必要接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1米以内)的面对面交流。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最大限度降低自己、家人及身边人群受到感染的可能。

  注意饮食安全健康。注意饮食,肉、蛋要做熟,避免接触野生动物或养殖动物,加强营养,清淡饮食,多喝白开水,提高免疫力。

  保持乐观良好心态。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保持乐观心态,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养成良好作息规律,勤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积极开展就医诊疗。近期有外出经历特别是进出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的干警及家属,及时向本单位报备行程,严密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主动居家隔离14天,不与外人接触。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佩戴好医学口罩,并选择合适交通方式,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不听信散播谣言。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本单位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月28日,甘南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隆全召集部分干警,安排部署州院疫情防控工作。州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对近期人员情况摸排、机关安保等工作做出要求。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抗击疫情中体现检察担当、凸显检察作为。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坚决抵制散播谣言等违规违法行为,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全州检察干警每日报送个人所在地及相关涉疫情况,本人及家属出现疑似症状、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的要立即报告。

  州院还抽调20名干警成立疫情防控备勤组,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随时赴重点部位开展防控工作。

  林区分院对全林区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部署,要求林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林区管辖范围广,外籍人员多,人口流动频繁,各院领导及全体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深入细致做好各类人员摸排、联络关心、信息报告等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基础网络,在这场特殊的战役中检验林区各院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做阻击病毒的先行者,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要做防控知识政策的宣传者,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

  全面压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治责任。林区分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正副检察长为正副组长,各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指挥林区疫情防控工作。林区基层各院也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购置必要的疫情防护设备,坚决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对工作不力的,严肃批评、及时调整;对关键时刻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