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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 诉讼断后——张掖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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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怎样高效“调”,矛盾如何快速“解”,诉讼增量还应怎么“降”,除了加大审判还有什么“法”?

 

  近年来,张掖市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全面探索推行诉源治理,经过不断地学习取经和自我摸索,到2022年,“三分流”工作机制、“一庭三所+”联调模式、诉源治理“四种模式”等特色亮点工作机制逐渐成熟,将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诉源治理步入崭新阶段。

高台县南华法庭启动“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调解纠纷。

 

  自开展诉源治理以来,张掖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已逐步下降,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主导、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群众受益”的多元解纷格局优势已初步显现,“案多人少”矛盾得以有效缓解。

 

“三分流”快捷化解诉前纠纷

 

  “真想不到,案子还没立,人民调解员就成功化解了纠纷,不仅维护了我的权益,还节省了一些开支,法院这个诉前调解真是好。”当事人王某高兴地说。

 

  王某因对装修材料质量不满意,与某装修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到甘州区人民法院准备起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其到审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帮助双方当事人细算信誉、时间、经济、风险等诉讼成本,并结合相关类似案例的判决,对该案法律适用进行释明。经过耐心细致地引导,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未进入审判程序便案结事了。

 

  这仅仅是甘州区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现“三分流”机制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9年“三分流”机制推行以来,甘州区法院已向综治中心诉前分流案件1.5万余件,向速裁团队分流并通过“审前调解+速裁程序”快速办结8394件,向7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分流并审结案件17656件,实现了既减少诉讼案件又让群众更加方便、经济、快捷化解纠纷的初衷。

 

“一庭三所+”妥善解决涉农纠纷

 

  “感谢大家这段时间耐心细致地为我们化解矛盾,现在正是耕种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土地纠纷终于解决了……”

 

  正是春耕时节,高台县南华镇义和村的两名土地承包户却无心耕种。当事人王某与白某因各自与几十户农户签订同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相互阻拦,眼看就要耽误农时,影响土地耕种。

 

  高台县南华法庭受理后,工作人员经前期实地调查、面积丈量后,第一时间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启动“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到当地村委会展开纠纷调解,以“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反复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双方由一开始情绪激动到逐渐释缓,再到后来各自让步,经过法官及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的调处,最终双方就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土地得到及时耕种,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就化解了矛盾,并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2021年,高台县法院针对各乡镇推行的“一户一片田”土地整合试点工作引发的大量群体性涉农矛盾纠纷,及时启动“一庭三所+”联动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种植回收等纠纷22起,涉及农户1000余户,在做到矛盾不出村的同时,切实提升了基层自治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

 

赋强公证防范化解金融纠纷

 

  今年4月10日,山丹某银行与当事人王某到县公证处窗口申请对一起因金融借款纠纷达成的还款协议进行赋强公证,涉案标的30万元。

 

  “法院建议我们金融企业签订合同时即办理公证,或在借款逾期后借贷双方就该债权进行公证,赋予债权强制执行效力,使义务方意识到一旦随意违约,将直接受到财产被强制执行的后果。这极大的保护了我们银行的权益,有效防止了不良资产案件发生。”某银行负责人在谈及赋强公证的优点时说。

 

  记者了解到,赋强公证作为公证的重要职能之一,其在诉源治理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定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迫使债务人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从而达到预防纠纷发生的作用。当债务人未按照公证文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山丹县法院已通过赋强公证模式,执行案件132起,执行到位1825万元,切实做到了让涉金融矛盾纠纷实现了“软着陆”。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严格履行有案必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并不代表让群众遇到纠纷矛盾就要打官司,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理念,更能实现矛盾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