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文县公安局石坊派出所接到辖区高速某标段项目部工作人员反映:在进行工地及周边巡查时,发现一当地村民将高架桥工地建设用的“预埋钢板”当废品捡走,由于工地高架桥项目时刻处于施工状态,桥面不时有施工车辆和工人在作业,为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震慑当地村民,当即将该村民拦停后,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民警即刻赶赴现场,经询问后得知:该村民系当地一留守老人,近段时间会去工地高架桥附近捡拾一些废铁,有时候也会顺手牵羊将有捡走一些器材,变卖给收废品的补贴家用。考虑到该类人员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民警对该老人进行了相关法律宣讲,告诉其没有征得物品主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别人东西,这样的行为属于偷窃,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而且在工地附近捡废铁,也是极不安全的。通过民警耐心细致地讲解后,该老人表示以后也不会再去工地捡废铁了,并将物品归还给了工地,项目部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