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处罚。
10月31日上午,玉垒乡某村村民张某某在村疫情防控点烤火闲聊时,正好遇到前来下乡开展工作的潘某某,张某某见到潘某某后,无理取闹找麻烦。民警走访询问证人和固定视听资料等证据后,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1月8日,由于事后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了道歉信张贴在村上显眼处,文县公安局玉垒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张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陇南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