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陇南礼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的努力调解下,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得以圆满调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
2021年6月24日,陇南市西和县石堡乡某村村民刘某家中的自来水将邻居马某家的房屋墙壁浇湿,两家随即发生争吵,马某顺手将刘某脸部一巴掌,刘某的女儿见状,随即和马某发生撕扯,刘某的儿子又用拳头殴打了马某头部。经鉴定,马某为轻微伤。
西和县公安局分别对马某、刘某儿子、女儿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后因刘某全家外出务工,西和县公安局未及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月,刘某儿子、女儿以此为由向礼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刘、马两家隔墙而居,二家因相邻用水、厕所等时有纠纷。与此同时,马某又准备起诉刘某相邻侵权和因治安案件引起的医药费赔偿。
办案法官开庭审理后,了解到刘某妻子系残疾人,刘某儿子、女儿均为大学生毕业生,一旦受到处罚,对他们参加各种招聘考试均有影响。为彻底解决二家人的纠纷,办案法官与西和县公安局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多次前往石堡镇刘庄村,邀请当地村干部对矛盾焦点医药费赔偿、厕所改建等问题进行调解。
办案法官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态度,将情理融入到庭审活动中,调解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几近中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对医药费赔偿、厕所的改建达成调解协议,西和县公安局对其行政行为也作出了变更,刘某的子女撤回了对西和公安局的起诉,使该起行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同时也将另外一起民事纠纷也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