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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激发调解队伍“专”“精”“优”能量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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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甘肃省敦煌市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构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个人调解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架构,以“三实”“三顺”“三优”为目标,激发调解队伍“专”“精”“优”能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基数实” 配足配齐队伍

 

  全面开展基层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摸排,结合换届选举,对组织弱化、工作薄弱的调委会依法进行调整和充实,确保目前成立的9个镇级调解委员会,66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464个村(社区)调解小组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推进实体运行。目前,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实现基层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

 

“需求实” 强化资源整合

 

  推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制度,根据纠纷化解需要,推动建立由法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以及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建立专家库成员信息档案和名录,向社会公示,并通过预约、选派等方式参与纠纷化解,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素养实” 确保提质存量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选聘人民调解员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通过推选产生,任期届满及时改选,可连选连任。注重从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选聘基层人民调解员,注重选聘律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

 

“技能顺” 强化专业培训

 

  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纳入各级调解员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心理学、金融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近三年来,累计开展人民调解培训56场次,1458名人民调解骨干接受了示范培训并完成线上培训工作。

 

“机制顺” 强化双向协办

 

  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健全公调、诉调、医调等对接机制,研究制定矛盾纠纷导入标准,制定统一规范的纠纷导入流程,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引入渠道。创新探索司法所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联动”,提升公调对接质效。健全“一站式”化解机制,优化立案、受理、办理、分流等全流程服务,推动调解、诉讼、执行一体贯通。

 

“运作顺” 扩展辐射效能

 

  依托非诉服务平台,强化人民调解与其他非诉方式之间的联动补强,大力推广“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提升家事、民事、商事、行政领域纠纷化解效能。开展行政争议纠纷“调解前置”工作。加强与法院对接合作,优化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提升调解协议公信力、执行力。

 

“制度优” 优化管理考核

 

  出台《敦煌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发放标准》《敦煌市司法局个人调解工作室管理制度》,实施以工作业绩为主要导向的激励机制,实行工作补贴+以案定补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进行考核。补贴范围从原来的镇村(社区)级调委会扩大至全市464个村(社区)调解小组以及2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成就感和自豪感。

 

“考核优” 合理区分考核

 

  针对不同类别调委会的特殊性、差异性,通过前期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参与当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承担人民调解员培训授课任务、做好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区分考核。

 

“标准优” 科学量化考核

 

  对考核评议进行科学量化,以履职情况为主要得分点,对于全年调解数占任务总数30%以上的,按比例给予补贴。同时,侧重于调委会是否通过回访悉心听取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现问题和改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打通人民调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