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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高台县法院案例《“一庭三所+”奏响多元解纷最强音》入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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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入围名单发布,共有全国100份案例入围,甘肃省三份案例入围。其中,张掖市高台县法院申报的《“一庭三所+”奏响多元解纷最强音》案例入围。一起了解下!




  【基本情况】


  “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即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单位,信息互通、职能互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联合解纷机制。


  高台县法院自2007年创建“一庭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以来,紧紧依靠乡镇基层政法单位的力量,相互配合协调,联动调处了一大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土地承包、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2019年高台县法院创新解纷机制,探索提出“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思路。高台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推行矛盾纠纷“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的通知》,把基层政府的各行业站所也纳入联动范围,有效整合了基层综治资源。突出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集中调处、及时高效的能动优势,搭建了纠纷联治、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风险联控工作新平台,形成“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快捷、及时、准确、低成本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通过“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6起,涉及农户1000余户。



  【任务措施】


“三种转变”集聚多元解纷各方合力


  一元思维向多元思维转变。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通过搭建“一庭三所+”联动解纷平台,把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与诉源治理、城镇综合治理有机统一,形成党委主抓“一盘棋”大格局,促进纠纷依法、及时、妥善调处。


  单兵作战向多方合力转变。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三所+”积极协调配合,单防变联防,有效整合各类非诉解纷资源,发挥其自身优势和力量,建立“信息共享、隐患共查、风险共防、矛盾共解”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多元融合、共治共享。


  被动受理向主动防范转变。充分发挥“一庭三所+”工作联系点的功能作用,主动为辖区工程建设、种植合同洽谈等提供法律指导和涉诉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消弭诉讼隐患,实现司法审判职能与网格化治理机制有机结合,切实促进基层自治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的有效提升。同时,定期对涉诉纠纷进行归类统计找出成讼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水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个突出”凝聚多元解纷浓厚氛围


  突出排查预测,及早掌握矛盾信息。通过“一庭三所+”工作联系点、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做到“五个必到”“五个必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第一手”信息,确保不疏漏、见事早、行动快。


  突出研判预警,从严管控风险隐患。由镇综治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行业站所一周一碰头,每周组织联动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梳理掌握纠纷动态;一月一调度,每月从排查出的基础矛盾信息中筛选出重大、复杂纠纷,逐一包案化解;一季一研判,每季度向党委政府通报“一庭三所+”矛盾纠纷处置情况,汇集分析发展趋势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突出源头预防,切实减少纠纷成讼。针对辖区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多发性纠纷,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在摸排发现纠纷苗头时,及时告知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介入,通过相关部门单位的调查和法官的释法明理,使矛盾提前得以化解,避免纠纷进入诉讼。



  “三重融合”积聚多元解纷发展动能


  与开展巡回审理相融合,实现共进双赢。着力构建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支撑,农家院落、田间地头为网点的巡回审理工作格局。精心选取乡村易发生且基层群众感兴趣的有典型意义的赡养抚养、相邻关系、土地流转等纠纷,到案发地公开开庭,旁听、受教育群众累计2000余人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的良好效果,使得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找法的习惯、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不断增强。


  与助推基层稳定相融合,实现提质赋能。一批镇村干部通过参与“一庭三所+”工作,法律规范意识、依法调处意识得到显著加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升。相关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一庭三所+”工作,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有效减少了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乡村治理工作呈现稳定、有序、可控的良好局面。


  与青年人才培养相融合,实现星火传承。将“一庭三所+”工作融入法院人才培养机制之中,由资深法官带领青年干警共同参与法庭和“三所+”等调处纠纷的活动,通过导师引领、实地指导、现场感悟,让青年干警在乡村治理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



【特点效果】


  “一庭三所+”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诉讼案件,既减轻了法院的压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减轻了群众的诉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一庭三所+” 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的推行,凸显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成效。


  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的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新格局。“一庭三所+”联动既发挥了个体作用,又发挥了整体联动作用,“1+3+N”由部门协同向社会协同转变,借助“N”中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业协会调解等多元化的解纷手段,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该机制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法单位和行业站所的机动性、灵活性,最大限度实现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


  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通过积极参与“一庭三所+”矛盾联调,一批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依法调处矛盾工作经验得以显著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升。相关基层组织、行业协会也积极参与“一庭三所+”工作,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2020年高台法院受理案件6862件,较2019年的8238件减少1376件,降幅16.7%;2021年受理案件6298件,较2019年减少1940件,降幅23.5%。特别是2021年高台县部分镇村推行“一户一片田”土地整合试点工作引发的大量群体性涉农矛盾纠纷,基层法庭在诉前及时启动“一庭三所+”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联合和协同部门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种植回收等纠纷22起,涉及农户达1000余户,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由于这些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及时的化解,没有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保障了“一户一片田”土地政策的落实落地,也为全县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一庭三所+”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把矛盾调处现场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这就用最直观的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人员下到田间、地头,走到炕头、工地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纷纷出现在矛盾纠纷调解的过程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更重要的是为人民群众现场普法,在让群众化解矛盾、了解法律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真正做到“零距离”生动普法,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便民、普法的“二合一”。


  为人民群众减少了时间、精力及金钱的花费,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针对人身损害赔偿等类似纠纷,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干部摸排发现纠纷后,及时到事发现场共同联动调处,既解决纠纷,又节约了因诉讼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避免了伤情鉴定及到医院治疗产生的高额医药费。一般的土地承包权流转、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特别是土地类纠纷可通过“一庭三所+”联动的方式在进入诉讼前得以调解解决,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讼。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也因为在诉前已经“一庭三所+”联动调解,促使大部分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切实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