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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点亮“检和”品牌 在每一次矛盾化解中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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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年”,一体化推进将矛盾溯源、多元化调解融入检察业务全过程,走出一条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和”为民新路子。

 

借助外脑力量  专业化化解纠纷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判定的事实证据很充分,相信你们双方最初也是本着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的合同,在本案中法官适用程序正确、对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把握准确,对双方提供的证据也充分听取了各方的举证、质证意见,释法说理清晰明了,判决结果也充分考虑到了纠纷发生的背景,但是对于此类纠纷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如此判决结果并无不妥。相信通过这起案件,你也增长了防范此类风险的法律经验,这肯定会对你今后的民事活动有所助益”。在“检和”工作室,参与调解的律师对当事人这样解答。

       2022年6月的一天,肃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律师人才库邀请到一位资深律师到12309“检和”工作室,为来访群众赵某解答疑惑。经过一下午的交流、阅卷、电话问询,赵某心中存在已久的疑惑得到了化解,内心憋闷已久的怨气也烟消云散。这不仅是肃州区检察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的体现,更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真实写照。

 

       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是“检和”品牌的一张名片,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检涉诉信访工作,不仅能够取得信访群众信任,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更能精准地讲事实、摆证据,很好地起到引导申诉、归纳诉求的重要作用,当法律的“翻译官”、当群众的“传声筒”,大大解决了人民群众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有怨气没证据”“有诉求不会说”的情况,对检察机关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专业支持。

 

       今年年初,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际,从创新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理念,完善辖区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信访工作条例》,联合肃州区司法局出台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肃州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断提升“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有效解决困扰平安建设中面临的“缠访、闹访、非访”等社会治理难题,最大程度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营造和谐社会良好氛围,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有时候接访人员耐心细致解答一整天,好话说尽一车皮,个别申诉人就是不服气,就是解释不通,原因不是因为工作人员不专业、不细致,而是申诉人觉得法院、检察院是一家。但自从律师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以来,这样的情况几乎没有发生过了,申诉人不仅觉得律师具有同样专业的业务水平,更有独立的执业地位,更能得到申诉人的信任。”肃州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表示。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既是满足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需要,也是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平台,更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轨道的重要途径和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

 

用心用情听证  个性化释法说理

 

       “第三方专家”参与听证、“零距离”释法说理“聚光灯”下答疑解惑......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也是“检和”品牌的另一个主阵地。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不仅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更有“类案听证”“简易听证”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扎实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举行公开听证会14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兼听则明,偏听则废。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库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业领域人员等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环节的听证和审查,听证员站在“局外人”角度,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听证评议意见。同时听证员在听证过程中也发挥着合力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特殊作用。

 

       “为什么案件事实是这样认定的?我明明感觉造成了一定的后果,检察官为什么这样处理?做不起诉就是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了吗?”在公开听证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听证员提出此类疑问,每到此时我们的检察官都会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每个案件我们都会评估其在公开听证中的各种可能性,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可能存在的矛盾点,根据听证员的职业特点、专业领域制订制释法说理方案,以期兼顾法理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听证的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真正能够看得见,让老百姓真正能够切身感受到。”肃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此深有体会。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有特殊情形的,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场所举行。今年7月中旬,业务部门检察官和综合业务部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发生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充分沟通,根据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将公开听证会开到在当事人所在村,并邀请听证员和村干部参加,公开释法说理、现场化解矛盾。检察官在这场百姓身边的听证会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不仅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群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以真情换真心,以法理解纠纷,用心用情让群众少跑腿,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着力解开当事人“法结”和“心结”,再续邻居“情结”,最终两家冰释前嫌。

 

       肃州区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的“检和”主阵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最佳效果。同时公开听证也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新治理理念 一体化检网融合

       长期以来,基层检察院都存在司法救助件线索少、刑事和解耗时长、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等难题,而检察干警一体化下沉网格工作机制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检察干警一人一社区全程参与,多部门一体联动,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矛盾纠纷化解和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等方面的优势,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共同践行“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的“检和”理念。

 

       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将通过“检网融合”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主动延伸触角、推动检力下沉,抓好“检网融和”这个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新阵地,更好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矛盾突出,加之个别当事人诉讼能力欠缺,思想容易走极端化,民事案件最后变成刑事案件,因此早期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就显得特别重要。为避免“民转刑”的情况,下沉社区的时候我们首先会安抚当事人情绪,让其能够配合讲出事实细节和证据收集情况,明确案件法律关系,了解他们的核心诉求,主动分析提起诉讼的利弊,以及和解对修复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好处。”“检网融合以来,每位下沉干警员可以充分发挥“眼睛”“耳朵”作用,及时、敏锐接收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从而发现法律监督的案源线索,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积极主动,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下沉干警对此说出了自己的工作感受。

 

       今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当做参与社会治理的良机,通过办案修复被违法犯罪损坏的社会关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升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防范风险的能力,以强有力的检察担当厚植营商沃土,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溯源检察建议,针对“飞线充电”“脚底下的安全”等突出问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把一纸检察建议,抓成一剂“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社会治理良方,使人民群众拥有满满的安全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中国检察网、信访系统2.0等,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系统,构建“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受理机制。

 

       “检网融合”这个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新阵地,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扩大“检和”品牌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使坚持机关在网格这一社会治理肌体中的神经末梢,能够感受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民群众集中反映诉求的新通道,更是“检和”品牌大有作为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