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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助力护航安全生产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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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近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应邀到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授课交流,结合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从加强诉源治理的角度,向消防官兵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危险作业罪的认定,需要准确把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现实危险’两个重点。实践中,被查处的企业往往存在不止一处违法违规情况,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需要在办案中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综合认定。同时,对‘现实危险’的认定也应当结合涉案企业违法违规的程度、生产作业的环境、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参考专家论证意见、同类事故危害性等进行综合评价。对确已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惩处,防止以罚代刑。”



授课中,检察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危害生产安全的相关规定讲起,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件审查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向消防官兵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的情况。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解析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价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消防救援部门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质效、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去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势,采取积极有力措施,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安全生产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在全国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上作了书面经验交流。


“我们将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从严惩处重特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适时提前介入,就证据调取、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今年计划邀请应急、交通、环资等部门开展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深化协调联动,紧盯重点行业和地区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的监督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携手相关行政部门联动履职,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制度不折不扣落实”“抓追责落在未然上”,共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