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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印发《实施方案》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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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甘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印发《甘南州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方案》,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常态化开展、长效化落实。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引领,坚持多方联动,坚持精准施策,着力发挥法治副校长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治理校园霸凌、预防学生犯罪、参与安全管理、推动依法治理等职能作用,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实施方案》指出,到 2023年底,全州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通过3-5年努力,全州所有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逐步形成机制健全、常态运行、保障有力、考评科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南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全州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


《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副校长应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职务。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包括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协助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推动家校联动、深化法治实践、优化校园环境和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实施方案》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聘任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牵头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部门职能工作,对发现的涉及未成年学生的苗头性、倾向性线索问题,通过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机制,及时反馈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促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将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对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副校长工作突出的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绩效考核重要参考,每两年会同人社、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解聘。司法行政部门将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重要方面,纳入年度法治甘南建设和平安甘南建设绩效考核,纳入法治督察范畴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成绩突出的派出机关、学校,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