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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民生领域案件监督显成效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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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部署要求,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擦亮”用好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主动接受监督,重视监督意见。


  2022年至今,市检察院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百姓关切,邀请人民监督员124人次参与监督各类案件135件次,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与人民监督员用心用情用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编写的2个相关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立足群众诉求

协同化解社会矛盾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监督办案,化解矛盾,用朴素的人民情怀帮助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办理有争议的刑事申诉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开展监督评议,并从第三方视角积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息诉率达100%。


为民发声发力

检察履职更有温度


  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畅通群众诉求、拓宽办案思路等方面作用,在民事检察案件办理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监督。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濮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效果,结果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好评,该案例入选全省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典型案例,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公布的此类型六个案例之一。


聚焦民生热点

提升监督刚性


  在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中,作为社会公众力量之一的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既监督办案,又出谋划策,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市检察院在办理全省首例关于停车收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监督,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开展监督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取得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2022年2月,针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改装计量器具产生的“八两秤”问题,严重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邀请人民监督员、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向监管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监管机关充分履职,维护消费者最切身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


构筑安全屏障

护航青春助成长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积极帮助相关行政单位改进工作。在办理辖区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旅馆业住宿经营者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酒吧违规招用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市检察院邀请有教育工作背景和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协同检察机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进行全程监督,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健康的成长环境。


上门听证暖民心

化解心结零距离


  为让年老多病、居住偏远等出行不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也能参与公开听证,市两级院主动转变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积极探索上门听证、简易公开听证等方式,引入人民监督员等外部力量,设法便利群众参与,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真感受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就在身边。


  今年3月,市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运用“上门听证”的新形式,前往被救助人家中开展案件听证。人民监督员对于检察机关设身处地为被救助人着想,积极进行救助解困给予高度评价。经评议,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办案活动发表了监督意见,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重拾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