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积极推进刑罚执行工作改革,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近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酒泉市人民检察院、酒泉监狱召开了“建立协同机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妍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春,酒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刘建军应邀参加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酒泉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市法院、市检察院、酒泉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近年来刑罚执行工作、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和刑罚变更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案件办理中需要注意的重点工作、疑难问题、互相协作的事项广泛交流了意见,并对今后建立联络机制、保持信息交流畅通、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参会单位代表都深感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了高效的司法合力,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基本保障。
张春妍就建立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出积极倡议:一是加强互相学习,进一步提升减刑假释工作司法水平;二是加强互相沟通,建立法院、检察院、监狱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减刑假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三是严把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和实体公正;四是严把案件质量关,高度重视实质化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共同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