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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永昌县法院以“133式”案件评查机制助推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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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昌市永昌县法院把案件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为做好司法责任制后半篇文章,做到放权不放任,逐步探索形成“133式”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立审执权的监督制约,助推审执质效稳步提升。



建立一套制度

推进评查工作高效开展


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以《永昌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为总纲,明确案件评查职责、评查范围、评查方式、等级评定、评查工作保障机制、责任追究等内容,细化评分指标,明确诉讼程序、实体裁判、法律文书、卷宗整理等方面70余个细节问题,统一评查标准,确保案件评查工作有序化、常态化开展。同时组建高效评查团队,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领导、综合审判庭负责具体工作的院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重点案件重点评,并形成书面评查报告,为本院立审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坚持三查并举

确保案件评查全面覆盖


发改案件重点评。每月、每季度末,对二审发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逐案分析发改的原因并作出质量分析报告,倒逼每个承办法官提高承办案件的质量,降低发改率。


普通案件常规评。综合审判庭每月对全院审结的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召开评查会议讨论研判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作出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裁判文书评查通报发送至本院内网,确保法官及书记员对评查结果能够及时学习整改,强化目标导向,使承办法官增强实体程序并重意识。


重点案件专项评。对超长期限审结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查找超期审理的原因,审查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并作出书面评查意见。年中或季度末对评查通报过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提出建议和对策,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进整改提升。



形成三项机制

推动评查结果转化应用


定期通报反馈机制。综合审判庭对每次评查结果进行总结通报,重点通报“差错、瑕疵”案件,在纠错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督促办案人员、业务庭室对标整改,定期反馈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促进提升立审执质效作用。


深化结果应用机制。对发出的评查通报、提炼总结的裁判观点,由综合审判庭转发全院学习、适用,力争达到与上级法院、本院各部门之间同案同判,裁判尺度统一的法律效果。各承办法官、业务庭室针对评查通报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分析,及时整改、举一反三,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发生,提高合格案件比例。同时发挥以案件评查结果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和对年轻同志的传、帮、带作用。


绩效考核挂钩机制。把评查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弘扬先进、激励后进。通过奖优惩劣,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责任意识,让“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下一步,永昌县法院将进一步做精做实“133式”案件评查机制,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重要抓手,不断扩充评查主体、延伸评查范围、注重评查质量、强化结果转化,在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促进法官公正司法上形成更成熟、更全面、更有效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