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检察蓝”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保护伞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27
字号:A A    颜色:

酒泉位于河西走廊西端,阿尔金山、祁连山和马鬃山之间,地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在巍巍祁连山、无垠荒漠草原上栖息着雪豹、白唇鹿、金雕、野马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戈壁沙漠生长着发菜、锁阳、苁蓉、甘草、黑果枸杞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近年来,犯罪分子为攫取非法利益,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多发频发,生物多样性保护成为酒泉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案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立足法律监督本职

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产业发展


1“检察蓝”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保护伞.png


野生锁阳、苁蓉、甘草等植物有较高的营养和药用价值,本地群众有食用和药用这些植物的传统,相关中医药、保健品产业也在本地蓬勃发展。群众农闲采挖锁阳、苁蓉、甘草等植物售卖在本地司空见惯,但若长期非法采挖,无序破坏,长此以往,随着锁阳、苁蓉等野生植物数量减少,本就脆弱的戈壁生态将会更加脆弱,相关产业发展也无以为继。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既精准打击犯罪,又充分考虑群众感受和产业发展,在依法打击非法采挖、收购、出售野生锁阳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以自己食用为目的采挖少量野生锁阳的本地居民,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前,根据情节和采挖数量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司法解释出台后,及时对最新的司法解释予以宣传,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已有案件予以撤销,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最新司法解释对采挖锁阳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既保障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行使,又起到了普法宣传,预防犯罪的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办理审批程序予以公示公告,引导相关中草药人工种植产业发展,以行政服务引导中医药、保健品产业合法合规、可持续发展。


践行能动履职检察理念

依法“治罪” 用心“治理”

 

2“检察蓝”为野生动植物撑起保护伞.png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院、公安、相关行政单位就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联合制定印发《建立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认识分歧,统一办案标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普法宣传不到位、行政执法不及时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加强野生动物、国家重点野生植物保护两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加大行政公开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法规宣传和解释引导工作,进一步摸排相关案件线索,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深入乡镇、农林场站、自然保护区等地摸排梳理案件线索,通过组织常规检查、随机抽查、接力整治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检察建议落实。

 

创新宣传方式 强化宣传教育

增强群众保护意识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检网融合”平台,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乡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拍摄并制作的“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戈壁生态守护者”系列微视频一经发布,播放量超过十万,获得强烈反响。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以案释法”系列《非法猎捕雪豹 以身试法要不得!》《采挖野生锁阳就是违法!》《逮野兔抓野鸡是违法,‘三有’动物不能抓!》将枯燥的办案以故事的形式讲给人民群众。走进肃州法治直播间在抖音平台“直播带法”,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主题普法直播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改变固有观念,赢得群众理解和尊重,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共同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实现以案促治。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新形势,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融入发展大局,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用法治力量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