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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调解” 让司法为民“更快一步”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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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陇南文县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


案情一


      原告马某和被告田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田某因资金短缺为由向马某提出借款,随后马某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将款项出借给田某,共计11000元。待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马某多次联系田某要求其归还借款,但田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为保障自身权益,无奈之下,原告马某通过网上立案将田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看原告马某提交的案件相关材料,并及时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在调查中得知,原告马某现居住在新疆,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同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基于该案案情清晰且双方对借款金额并无异议,在经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通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被告以生意失败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双方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鉴于双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及时转变调解思路,以维系双方朋友关系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深入分析争议焦点,并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和释法说理,商议调解方案。在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下,最终原、被告双方就还款金额及分期方式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二


     2021年,被告杜某在原告蔡某门店购买价值3600元的大门,并向原告支付1000元定金,承诺大门安装好后付清剩余货款,但在大门安装好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钱款。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货款共2000元,剩余600元一直未付。经原告多番催要无果后,原告将被告杜某诉至文县法院,要求其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偿还剩余的600元欠款。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查看案卷,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额相对较小,且案件事实简单清楚,采取调解能更好的解决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沟通了解案情,经调查,被告杜某称原告蔡某安装的大门门锁存在质量问题,原告不但没有妥善处理,还到处宣扬被告欠钱不还,破坏其声誉。承办法官见状,一边耐心安抚杜某情绪,一边以案释法,讲明拒不支付欠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说被告杜某主动支付拖欠的货款。为避免双方矛盾升级,同时能够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经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最终原告蔡某承诺尽快处理好被告所购买大门的门锁问题,被告杜某现场将剩余600元欠款向原告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在两起案件的审理中,办案法官通过深化调解与速裁有效融合,不但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隔阂,更有效降低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所支出的时间、精力、费用,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实现了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