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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渭源县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筑牢马铃薯种业安全屏障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4-21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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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芯片”,马铃薯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种业安全直接关系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近日,定西市渭源县检察院为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对种业保护的相关会议精神示,并立足本地马铃薯种业保护发展实际。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铃薯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制定《马铃薯种业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协同发力,推动构建“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全链条保护体系,为马铃薯种业保护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


       《方案》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切种子安全重点问题,明确种业保护的工作要求,针对种业保护实际、企业发展现状、诉求建议、问题解决等情况。旨在进一步加大宣传种业保护法律知识和惠企政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意识,提振信心,营造同心合力的种业发展浓厚氛围,从源头加大对马铃薯种业保护的力度,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健全完善种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开展涉种领域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涉种领域溯源治理。


       《方案》明确检察机关要立足马铃薯种业产业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和大保护工作格局,积极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作模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强化工作交流,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对策措施。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合力做好马铃薯种业生产、经营、侵权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办工作,共同织密织牢马铃薯育种制种保护网。


       《方案》要求检察机关要融合四大检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聚焦代销售未备案、套牌侵权、私留倒卖种子、农业面源污染等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灵活采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助推建制堵漏、消除隐患,有效规范种业经营市场,促进种业生产有序发展,实现全方位种业保护。


       守护马铃薯种业安全,既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更是护航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渭源县检察院将以《方案》为契机,持续深化府检联动,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09反映假冒种子等线索,凝聚社会力量保护种业的合力,以“检察蓝”守护“金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