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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租房?真诈骗!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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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骗取租金进行个人投资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23年3月4日,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隐瞒其母亲的情况下将其母亲名下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某小区的房屋以一年6600元租金、押金1500元出租给受害人高某,后受害人高某支付租金、押金后,被告人陈某以房屋不在出租为由,从受害人高某处要回钥匙但未退押金。2023年3月16日,被告人陈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王某租金、押金共计8000元。两次赃款均用于投资平台APP。公安机关通过被害人王某、高某的陈述与辨认、付款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处分权的情况下,擅自出租他人房屋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陈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最终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租赁房屋时,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同时掌握房屋情况和房东信息,要求房东尽快交付房屋,并进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在合同拟定时需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保障自身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