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全力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按照“五有”“五个规范化”标准要求建规范强阵地、抓运行促实战、抓创新求突破,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模块化”实战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张掖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意见》《张掖市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深入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指导推动各县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中心运行、来访群众接待、进驻人员管理、矛盾纠纷“三调对接”等流程规范和规章制度,形成规范高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运行体系,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各级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强势推进,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强化,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至目前,全市6个县区全部实现“七中心合一”,67个乡镇已全部实现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3万件,化解率达9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