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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渭源法院:“法院+综治中心”共绘多元解纷好“枫”景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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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觉得打官司太麻烦,费时费力,有时候还不一定能把钱及时要回来”,现在好了,有矛盾有纠纷,就找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不仅帮我们要回了钱,还省了许多麻烦。”一劳务纠纷案件的原告张某某说道。


       “这件事我不想调解,我要求法院判决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刘某气愤的说道。


       “哎呀,先别激动,咱有事慢慢说,我们的目的主要是解决纠纷嘛。”法院特邀调解员杨早霞耐心的向当事人劝说着,当事人情绪稳定后,杨早霞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对这起相邻权纠纷成功进行了调解。


        这样的场景每天在综治中心不断上演,工作人员常打趣道,比“赶集”还热闹。


       近年来,定西市渭源县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如今,调解员先行调解、“法官+调解员”联动解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已成为综治中心解纷的常态。


       不久前,在渭源县综治中心调解室,一起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纠纷在调解中陷入僵局。


       原来方某系某小区住户,该小区由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因其不满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找物业公司协商多次,物业公司未及时予以解决,方某遂在后续也一直未交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方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方某立即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及生活垃圾费、公共照明费并承担滞纳金。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通过仔细阅读诉状、研究案卷材料,梳理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业主方某认为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要求改进或减免费用,而物业公司认为业主长期拖欠费用,进而引发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涉及该物业公司的案件较多,因此,调解员积极寻求指导法官帮助。


       指导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双方争议焦点后,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指导调解员在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与证据收集,客观判断责任归属,避免双方各执一词。在调解过程中,指导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给予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机会,缓解对立情绪,并运用同理心和换位思考,引导双方理解对方立场,通过沟通促进双方理解。与此同时,根据纠纷类型和实际情况,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合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同意适当减少物业费,并免去滞纳金,被告方某限期缴纳物业费。


       随后,参照该案对剩余的18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诉讼不是目的,解纷才是关键。自2022年5月渭源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入驻县综治中心以来,诉讼服务、速裁团队、诉调对接等资源力量向综治中心倾斜集中,实现了司法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渭源县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源、法治渭源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