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杨某驾驶某小轿车前往中国石油白银区西区加油站加油,期间杨某因突发情况未当场支付200元加油费,由张某代为垫付。此后,张某多次向杨某催讨代偿款项,杨某却始终拖延不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白银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调解,遂流转至白银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张小花、尚明倩接到案件后迅速介入,二人梳理案情后发现,案件标的额小、事实清晰,但杨某对诉讼存在抵触情绪,明确表示拒绝调解。调解员没有轻易放弃,多次主动联系杨某,杨某最终被打动,说明事情缘由。当时因母亲急症住院,匆忙赶往医院忘记支付油费,并非故意拖欠,对张某诉至法院的事难以接受,不愿调解。
面对杨某的抵触情绪,调解员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耐心疏导。一方面,充分理解其突发状况下的难处,给予人文关怀;另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杨某释法说理。最终杨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支付了200元代付油款。至此,这起僵持多日的代位求偿权纠纷圆满化解。
群众事,无小事,两百元的纠纷,看似细微琐碎,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系着邻里亲朋间的信任与和睦。白银区综治中心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扎扎实实把基层治理的实事做深做细,以小调解守护大平安,以微服务凝聚大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