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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公安局召开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会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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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带动全局民警积极主动记录填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良好局面,6月4日下午,永昌县公安局召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会,集中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永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雷小宁参加会议并作宣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胜天主持会议。全县部分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永单位等24个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县公安局全体民警参加宣讲。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深入解读了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性、紧迫性、必要性,使参会人员深刻理解了规定对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的“红线”、建立的“防火墙”和“隔离带”,理解了规定本质上还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执法人员的“护身符”,理解了规定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方面重大的制度性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全县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三个规定”等内容的再学习、再宣传,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不能过问、不敢过问成为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二要切实强化组织推动。全县公安机关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要严格对标狠抓落实。要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关于“三个规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四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整治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与律师和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等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参加宣讲会的24个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签订了《永昌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所队,在家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民警在县公安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在各自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