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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石头过河”——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马青云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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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青云同志现任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从检23年以来,她先后在办公室、公诉、侦监、民行、公益诉讼部门工作,始终怀着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法律的无限敬畏,严格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用责任捍卫者法律的公平正义,多次受到省市区表彰,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所负责的公益诉讼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名列前茅。


迎难而上

面对挑战“破冰”前行


  马青云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科学谋划、克难排障、竭诚奉献,她不忘初心,用担当诠释责任,带领第五检察部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5年麦积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单位,率先成立了由马青云同志担任组长的公益诉讼试点办案组,在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试点之初,工作没有头绪,马青云同志“破冰”前行,用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不断探索创新。面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初期案件线索困难的问题,她带领部门同志,分别与水务、食药、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全方位摸排线索。自2020年以来,麦积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6件,数量居全市前列。已在麦积辖区内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公益诉讼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善于探索

在实践中守护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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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青云同志深知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责任重大,她以身作则、带头办案,白天跑现场,晚上经常办公室加班阅卷,制作、修改法律文书,确保对每个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她勇挑重担,守护碧水蓝天,针对河湖“四乱”,她联合麦积区水务局联合印发《持续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以专项行动部署,建立问题台账,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和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并向具有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彻底消除铁路线路运营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辖区道路窨井盖存在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以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对辖区酒店、医院、居民小区“二次供水”的证照办理、消毒净化、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筑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火墙”;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作为,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构筑司法保护屏障,依法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本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决心。


勤于思考

在总结中提升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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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青云同志注重思考,坚持边实践、边总结,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范围、增强公益保护刚性、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详实完备地提出了自己主动思考的一些认识,负责起草了麦积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由麦积区两办正式印发,提升了诉前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努力把监督措施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负责制定了《麦积区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每办理一个案件,她都善于总结,注重在工作实践中还原理论基础,并将之升华撰写的两件典型案例被评为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宣传麦积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