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阿克塞县综治中心以主动创稳、主动创安行动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指挥部”作用,集中各方优势资源力量,切实提升“四个实战化”水平,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底板,推动全县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提升综治队伍“战斗力”
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建设摆在首位抓紧抓实,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总抓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及学法制度,融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以及全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锻造忠诚、可靠的新时代专业化综治队伍,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制定《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组织举办2024年全县综治干部、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各个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主动创稳行动、矛盾纠纷调解技巧、“警格+网格”深度融合等内容现场授课和案例解析,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今年以来,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累计组织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9场230余人。
加强调研指导,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力量统筹、资源整合、督查督办等职能作用,持续推进综治中心“四个实战化”,注重加强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推进。至目前,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累计督导调研乡镇平安法治办(综治中心)工作2轮。
优化调整网格体系 推动网格管理“精细化”
抓能力素质,提升网格员实战水平。创新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暨“敲门行动”,加强对专职网格员统一调度指挥和监督管理考核,有步骤有计划的提升网格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至目前,累计召开网格员调度会10场、累计开展入户走访61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收集解决群众各类诉求212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25处。
抓“结网行动”,优化网格服务体系。加大网格化服务管理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结网行动”,建立微网格,吸纳楼栋长、巷道长、单位办公室负责人、重点场所法人为微网格长,完成24个网格与241家单位、企业、行业以及重点场所结网任务,微网格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成效显著提升。
抓考核评比,靠实网格员职责任务。规范网格工作流程,抓实抓细网格员责任落实,把网格员工作成效和居民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评依据,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通过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综合评估网格员工作,综合运用奖优罚劣、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推动网格员对标对表,提升工作质效。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综治工作“实战化”
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底板。制定印发《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2024年度综治中心工作要点》,综治中心“一厅九室七中心”和10个便民办事窗口常态运行,实时受理群众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健全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实战运行效能。修订完善综治中心运行制度机制34项,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细化工作程序,明确办理流程,并指导乡镇平安法治办(综治中心)建立相应制度,形成规范完善、配套完备的日常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了综治中心实体运行水平和实战工作效能。
强化部门联动,筑牢和谐稳定防线。整合信访、司法、劳动仲裁职责职能,打通与乡镇、法院、公安、应急、消防等行业部门线下信息共享通道,按月定期发布全县综治形势分析研判专报和预警提示,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处置逐步向主动预防转变。今年以来,县综治中心累计“吹哨”20次、召开分析研判会议4场、发布综治形势分析研判专报11期、受理群众来访67批(次)90余人、累计受理化解矛盾纠纷56件。
做实做细“三调对接” 全力打造矛盾“集散地”
强化源头预防,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乡镇、政法各单位及行业职能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协同作战的方法,集中销号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至目前,乡镇综治中心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7件,成功调解99件,调解成功率为92.5%;县人社局受理各类欠薪案件420件,案件办结率达90.95%。
抓实诉调对接,推动多元解纷提质增效。优化落实诉调对接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办法》,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打造县乡特色调解室2个、个人调解室5个,成立县综治中心调委会,明确2名法院工作人员适时入驻中心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县法院向综治中心流转诉前调解案件158件,占群众找法院案件总数的44.6%、占诉前调解案件总数的81.4%,成功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为72.8%。
深化警调对接,推动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印发《阿克塞县警调对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成立了县、乡两级警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线下信息对接共享渠道和联调联动机制,规范警调对接工作流程,实现情报信息联通、矛盾纠纷联调、风险隐患联控、命案治理联防。公安机关累计推送矛盾纠纷类警情259件,联合调解120件,成功调处117件,调处成功率为97.5%。
推进访调对接,做好群众诉求受理解答。积极整合群众接待大厅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大厅职能作用,全面共享共用功能室,打造统一集中、高效快捷的访调对接工作平台,将受理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一体化解,形成调解与信访无缝衔接,实现场所、程序、数据、力量、责任“五个对接”。访调对接推送纠纷8件,调解成功8件,调解成功率100%。
强化信息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信息“数据库”
持续用好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全面充实完善基础数据,动态录入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社情民意等网格工作内容,全面梳理信息化薄弱环节,紧盯平台管理使用人员操作应用水平,对症下药,强化培训,提升平安甘肃信息化支撑管理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以及“陇情e通”AAP实战应用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录入更新各类数据50673条。
持续加强命案风险预警智能系统应用。靠实乡镇各类涉稳风险隐患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协同服务,指导专兼职网格员加大对婚恋、邻里、征地等重点矛盾纠纷摸排力度,采取县综治中心“点题”、乡镇政法委员精准指导和协调处置,统一录入命案风险预警智能系统,逐案成立命案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制定周密的调解方案,使各项预警矛盾纠纷及时跟踪化解。累计录入命案预警信息40条,其中红色预警3条。
强化铁路护路巡防 织牢铁路护路“安全网”
推进路网融合,提高护路联防工作效能。积极实施“网格+铁路护路”工作模式,坚持路、地、警、网协作,统筹涉路乡镇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发挥乡镇网格人、地、事、物熟悉的优势,把铁路沿线安全纳入网格员巡查业务,强化铁路安全常识和宣传教育,筑牢铁路护路安全防线。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10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700余份;采编宣传视频2部,其中1部荣获全省爱路护路新媒体宣传三等奖。
抓实专项行动,筑牢铁路沿线安全防线。制定工作方案,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提质增效、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铁路沿线漂浮物整治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突出重点难点,加强日常线路巡逻守护、社会面日常管控,不断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740余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50余处。
加强队伍管理,促进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常态化组织专兼职护路队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业务培训,持续促进护路队员综合素质提升。开展辖区铁路护路承包人(线格员)情况摸排,对线格员实施动态管理,摸排调整更换空挂冒领、不履行工作职责线格员,进一步规范线格员管理,切实提高铁路安全保障水平。
发展见义勇为事业 弘扬文明社会“新风尚”
健全组织机构,开创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要求,按照程序开展协会登记注册、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见义勇为协会运行进一步规范。
加强制度建设,激发见义勇为工作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协会章程、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明确会员职责义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良好工作态势,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向好发展。
强化宣传引导,扩大见义勇为工作影响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铺开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征集发掘、宣传褒奖等工作,开展见义勇为宣传5次,转载宣传相关宣传报道20余篇,挖掘县内见义勇为先进事迹2起。努力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
锚定目标备战新年 推动综治工作“创佳绩”
全面提升综治中心“四个实战化”水平。县综治中心将持续以主动创稳为主轴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四个实战化”,推动“七中心”合一、一体化运行,让群众“最多跑一地”“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努力把综治中心成矛盾纠纷“集散地”、多元解纷“桥头堡”、社会治理“晴雨表”。
不断推动主动创稳提质增效。全面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质效。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综治中心主抓,联合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等行业部门建立多元“调解网”,充分发挥网格员、干部职工、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力量,采取多样形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努力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全面推进“平安铁路”创建工作。以“依法护路、强基护路、联动护路、科技护路、精准护路”为抓手,扎实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路网融合”机制,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铁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爱路护路浓厚宣传氛围,有效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全面加强见义勇为事业影响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协会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强化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政策引导,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推动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