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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力量书写千年汉长城保护的“敦煌经验”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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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戈壁,烽燧伫立。敦煌汉长城遗址横亘万里,作为古丝绸之路的文化瑰宝,其每一块土坯、每一处烽燧都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脉。然而,戈壁滩上的遗址面临着界桩损毁、缺乏保护标识、人为与动物隐患交织等难题,守护这一文明印记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以检察智慧与技术赋能为支撑,用精准监督与协同治理,为汉长城遗址筑牢法治防护墙,打造出文物保护的“敦煌经验”。


戈壁烽燧隐忧 检察主动破局


敦煌汉长城遗址全长172.6千米,散落于戈壁、沙地与盐碱滩间,由墙体、关堡、161处单体建筑及遗存组成,其中冰草湖东墩等关键烽燧因地处偏远、缺乏设施,安全隐患突出。“2024年4月,我们在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专项行动中敏锐捕捉到这一线索,迅速成立检察官办案组立案审查。”敦煌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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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常规案件办理,汉长城遗址分布广、取证难、勘察难,戈壁滩上路途颠簸、人迹罕至,传统调查方式效率低下。为此,敦煌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方法,一方面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走访,覆盖土门墩、碱墩子墩等多处遗址;另一方面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精准采集遗址现状数据,清晰呈现界桩破坏、标识缺失等问题,为监督工作奠定坚实证据基础。经核查,冰草湖东墩未设置保护标志,部分保护范围界桩遭破坏,文物安全风险亟待化解。


精准制发建议 协同筑牢防线


针对查明的隐患,敦煌市检察院秉持“监督不是问责,而是助力履职”的理念,深入与文物保护部门现场磋商,结合戈壁特殊地理环境,分析保护设施设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充分研判遗址形态、保护需求的基础上,2024年4月7日,我们向敦煌市文物局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提出三大整改要求。”该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检察官表示。这三大整改要求分别是:一是尽快设置保护管理设施,消除动物与人为损坏隐患;二是加大日常保护管理力度,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三是统筹沿线遗址保护,统筹文物安全与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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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收到建议后迅速行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落实:按照分工与沿线乡镇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与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在长城沿线及烽燧周边树立标志牌342块、界桩2155根、围栏30公里,实现遗址保护全覆盖;为玉门关遗址、河仓城遗址等旅游开放区域制作游览导向标识与保护警示牌,兼顾文物保护与公众参观需求;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冰草湖东墩等烽燧保护实施方案,经报批后有序推进实施。“从检察建议发出到整改落地,仅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实现了‘检察监督—行政履职—整改见效’的高效闭环。”敦煌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感慨道。


此外,敦煌市检察院与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深化协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文物长效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起“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将个案整改成效固化为制度保障,为全域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支撑。


探索治理路径 赋能文化传承


本案的办理,不仅让冰草湖东墩等汉长城遗址告别安全隐患,更构建起“检察主导+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协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敦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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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层面看,敦煌市检察院将无人机航拍等现代化检察技术融入文物保护监督,破解了戈壁遗址取证难、勘察难的痛点,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技术赋能新思路;从协同层面看,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现场磋商、检察建议推动等方式,打破部门壁垒,画好文物保护“同心圆”,推动文物保护从“单一部门管”向“多方协同护”转变;从价值层面看,检察机关以个案监督为切入点,深挖遗址保护共性问题,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长城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也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以检察之力 护文明之根


从莫高窟等珍贵文化遗产守护,到汉长城遗址系统保护,检察机关始终以“守护公共利益、传承文化根脉”为己任,在个案办理中深挖共性问题,在协同履职中推动系统治理。敦煌汉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服务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检察力量在守护历史文化、助力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价值。


千年汉长城,见证丝路繁华;检察新作为,守护文明根脉。未来,检察机关将持续以精准监督、能动履职,让更多文化遗产在法治保护中焕发新生,让中华文明的璀璨印记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