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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检察:创新能动履职 强化溯源治理,推进检察机关轻罪治理现代化水平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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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铸忠诚警魂”活动“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为抓手,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能力和水平,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轻罪治理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近年来,天水市检察院秉承治罪与治理并重、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能动履职、强化溯源治理,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同时,逐步形成多元善治格局,轻罪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成效显著,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能力逐步增强。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顺应检察工作新形势,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主动加强学习,严格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坚决严惩涉黑涉恶、故意杀人、“三危”案件等严重刑事犯罪,对犯罪分子进行“严”的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依法落实“宽”的政策。近三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在90%以上,促成刑事和解案件690余件,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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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善治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制定《天水市检察机关对接综治中心命案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试行)》,主动对接综治中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进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治安形势分析等多种形式,动态掌握个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及时提前介入、形成调解合力。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加强律师值班制度的意见》,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强化律师主动参与矛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轻罪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实现“出刑入行”,对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涉案人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予以行政处罚,以非刑罚处罚促进犯罪嫌疑人悔罪认罪、改过自新。健全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严格适用批捕、起诉权,以当事人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司法救助等制度的综合落实,夯实轻罪治理基础,助力修复社会关系。坚持以公开促公平,近三年组织听证1100余件,听证后矛盾化解850余件,矛盾化解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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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案件溯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意见(试行)》,探索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治理模式,让犯罪嫌疑人通过接受交通文明警示教育、参与文明交通社会公益活动和社区服务,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托企业检察服务联系点,以常驻形式监督纠正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围绕社会治安、自然资源、金融信贷、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促进行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